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
明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要围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的战略目标,科学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国光伏市场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规范标准引导,根据产业链各环节发展特点合理引导上下游建设扩张节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各类资本按照双碳目标合理参与光伏产业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行投资配套产业和购买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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